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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办案手记 | 两张校园卡的非典型人生
2025-06-04 15:27:00  来源:

  前言: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不起诉的案件,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,依法提出检察意见,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度。是否提出检察意见,要充分把握可处罚性原则。

  兼职成“罪”:

  在校大学生林小雨、陈阳做梦也没想到,自己因为被不法分子骗去做“兼职”,竟然成了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……

  2025年2月,建邺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对林小雨、陈阳作出不起诉决定,按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,该案移送到我所在的行政检察部门审查。

  打开案卷材料,我被两份银行流水吸引——林小雨和陈阳的账户除了当天的涉案资金,有一些进账应该是父母打的生活费,剩下一些零零碎碎的小额支出应该是生活开支,看得出来他们平时还算节俭。在笔录中,他们说想赚点生活费补贴家用,只是上家的圈套太完美,他们提供银行卡收取了涉诈钱款都没有意识到问题。

  看完最后一页案卷材料,我为这两名大学生揪心起来:在校大学生被不法分子以“兼职”的名义骗取银行卡并转移涉诈钱款,是否有必要对他们作行政处罚,如果作出处罚会不会对他们的学业和人生产生影响?我决定见一下这两名年轻人。

  初次见面:

 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们,林小雨把帆布包紧紧搂在胸前,牛仔裤膝盖处还沾着社团活动的彩粉;陈阳的卫衣兜帽压得很低,看得出他比较内向、不善言辞。

  我向他们了解了做兼职的具体经过,"对方说是代购奢侈品,每天给150元跑腿费。"陈阳不安地说着。暑假前,他和林小雨看到了同学转发的招聘广告,对方承诺"绝不违法",还发来伪造的电商平台授权书。林小雨也问过对方钱款来源,“对方说是客户购买奢侈品的钱,打到我卡上可以少交税”。他们再三确认后,才敢把银行卡交给对方。直到有同学因为做了同样的兼职导致银行卡被冻结,他们意识到不对劲,才主动到最近的派出所报案并接受调查。

  我还了解到,林小雨、陈阳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尊师爱友,他们近期正在某公司实习,等拿到毕业证就可以正式入职了。他们说虽然工作会比较累,但是凭借双手自食其力的生活还是很有盼头的。在案发之后,他们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,出借手机卡、银行卡、身份证的事再也不会去做了。

  非黑即白的裂缝:

  前面的问题,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。因为在校大学生涉世未深,社会经验较浅,一些不法分子专门精心设计“兼职”陷阱,诱骗大学生成为电诈犯罪的“工具人”。林小雨、陈阳社会阅历尚浅正中不法分子的陷阱,倘若被轻易施以行政处罚,必将给他的一生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。

  在案情讨论会上,我汇报了本案的审查意见,林小雨、陈阳的行为虽然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的相关规定,但系受他人以“兼职”诱骗出借银行卡收取涉诈钱款,并无主观故意,且案发后主动投案配合调查,退除了全部违法所得,根据办案规定,没有处罚必要性,符合不发出检察意见的条件。

  经综合考量,建邺区检察院认为不需要再给予行政处罚,对本案终结审查。

  ●写在结案之后

  “不起诉”不是“不罚”,也不是“必须罚”,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要结合事实和法律,综合考虑主观过错、行为后果、社会表现等情况,对于符合《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可以或者应当不发出检察意见情形的,不移送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执法温度。

  编辑:孙庆辉